福尔摩沙(formosa)
古称「台湾」或「台湾」。曾经是主权争议地区。二一二一年地球联bang组成,并于二一二五年解散国家政ti之后,福尔摩沙成为了地球联bang下属的独立行政区之一。并为避免名称带来的残留争议,重新定名为「福尔摩沙」。然而民眾大多仍然以「台湾」称呼,只有在公文上才会使用「福尔摩沙」之名。
首府设于台北,guan理机关为福尔摩沙总督府,现任总督为朗nu.圣地亚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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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福尔摩沙总督府与其他行政区总督府使用同样架构。
总督府上属单位是地球联bang中央议会。总督朗nu.圣地亚哥作为行政区内最高负责人,兼任行政区议会议长及司法bu长。下设财政、民政等诸bu。因为现代已无国家政ti,行政区间的交liu由联bang中央代行联络,故总督府不设外务bu或外交bu。
通过行政区议会通过的行政命令,总督府向下属的财政、民政等诸bu传达指示并监视其运作。行政区议会成员一百席中,五十一席由联bang中央委任,四十九席为民选议员。
警务方面,由警务chu1在总督府ti制之外运作,不受总督府监guan,直接领受并执行联bang中央的命令。详见「警务及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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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及社会
福尔摩沙是地球联bang四个「文化自由港」之一。如同日本等「经济自由港」对商业活动的态度,福尔摩沙对出版品、刊物、艺术品及文化娱乐等採取「积极不干预政策」,活动免税,且无需在出版、发行前经过审查。
《基本权利法》中的不敬罪、言论罪、搧动罪及歧视罪在福尔摩沙亦不适用,以此种规限确保文化自由。除非有确切的犯罪行为发生,否则警务chu1不得干预民间活动。
在缺乏限制的情况下,福尔摩沙xi引了大量的文化產业者定居发展,当中不乏对联bang怀抱异见的滋事份子。除此之外,各类宗教也开始在福尔摩沙扩张影响力,并造成了宗教衝突濒发的社会环境。战后最大的宗教衝突事件则是二一四四年十二月初由宗教改革家贞德.奥莉安娜遇刺shen亡一事引发的「三教徒暴动」,至今尚未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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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及治安
福尔摩沙总督府与其他行政区总督府使用同样架构。警务chu1在总督府ti制之外运作,不受总督府监guan,直接领受并执行联bang中央的命令。
现任福尔摩沙警务chu1长为罗沙.圣地亚哥。总bu为以警务chu1本bu为首,在福尔摩沙北bu、中bu、南bu各设一个「警察总局」。各总局均设有机甲队(mecka-unit/mu),战力标准为十ju三田重工tk-3型b机甲,及二十ju三田重工警用y机甲「铁pi人(tin-man)」。
警务chu1本bu设有「特别机甲队(特机队/smu)」,战力标准与总局机甲队同样,另外增设十ju三田重工七式「人狼」。此制度由罗沙.圣地亚哥在上任时创设。与一般mu不同之chu1,在于特机队直接向chu1长覆命,成员由chu1长挑选,任务内容对chu1长以外的人(包括总督)一概保密,可以说是chu1长直属的特权bu队。如此节省了大量行政和程序时间,大幅提升了警务chu1本bu对地方重大事件的反应速度。制度在联bang中央及各行政区之间试行后都得到了高度的正面评价。